法官任职回避、免职与奖励

理论法-61 · 法官的任免、回避与奖惩 · 客观题 · 常考 · 259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钟跃民任C市中院院长,其妻为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后钟法官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任内他将十年办案经验整理成文稿,推广到基层法院后成效显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钟跃民及其妻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 B钟法官因受贿罪被判刑,应免除其法官职务
  • C该文稿成效显著,应对钟法官予以奖励
  • D钟跃民的外甥任该市辖区基层法院副院长,二人不需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结论:A、B、C 正确,D 错误。任职回避
  1. 第一,法官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不得同院同任正副职、审委委员及正副庭长,相邻两级正副职不同任,四类职务禁同任;
  2. 第二,违纪违法不能任职的应免职,获刑即免职;
  3. 第三,总结经验成果突出且有指导的应予奖励,经验成稿应奖。逐项判定:A 对,院长之妻任本院审委委员属禁配,须回避;B 对,获刑后不能任职,依法免职;C 对,成稿推广且指导审判,应予奖励;D 错,外甥属三代内旁系血亲,相邻两级正副职不得同任,仍须回避。 夫妻近亲不同院,正副职与审判职务不同处;获刑免职,经验成稿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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