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与选举程序

理论法-39 · 选举权与选举程序 · 客观题 · 常考 · 273 字 · 4 个采分点
题干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认为选举权极其重要,故精神病人没有选举权
  • B小李欲当选山西省的全国人大代表,须先当选省人大代表才有资格竞选上一级人大代表
  • C选民赵某对选民名单有异议,应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处理
  • D徐某确因文盲无法填写选票,委托今年8岁刚上小学的一年级小朋友一萱代填,被告知委托无效
结论:C正确。
  1. 第一,凡年满十八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有选举权,精神病患者只是不列入选民名单,并非无选举权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 第二,县乡直接选举,市级以上由下一级人大选举,当选者不必具备下级代表身份间接选举候选资格;
  3. 第三,名单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申诉,选委会三日内处理五日申诉三日处理;
  4. 第四,文盲、残疾人无法写票可委托信任者代写,不问受托人有无选举权代写不问选举权。A错,精神病人仅不能行使;B错,全国人大代表无须先当省人大代表;C对,期限符合规定;D错,委托代写合法有效不列入选民名单≠没有选举权县乡直选;文盲代写只问信任不问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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