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基本权利主体与范围

理论法-46 · 宪法基本权利的主体与范围 · 客观题 · 常考 · 307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 C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结论:A、C 选项不正确。公民基本权利 知识精要:
  1. 第一,基本权利以宪法明文列举者为限,生命权虽极其重要却未被写入宪法,且主体是自然人而非仅公民生命权未入宪;
  2. 第二,休息权是宪法对劳动者群体的特别保护,主体仅限劳动者,不能及于全体公民休息权限劳动者;
  3. 第三,监督权是一束权利,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构成;受教育则同时具有权利与义务的双重属性权利义务双重性。 逐项判定:A 错,宪法并无生命权的明文规定无明文规定;B 对,监督权确由批评建议、控告检举与申诉三项构成三项权能;C 错,享有休息权的只是劳动者主体受限;D 对,受教育既为权利又为义务双重属性。 《宪法》第43条 《宪法》第46条 《宪法》第41条 生命权未入宪,休息权只归劳动者
此处 7 个采分点,约 307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
回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7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