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的征收与追溯

三国法-82 · 反倾销税的征收与追溯 · 客观题 · 常考 · 242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我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甲国出口到我国的某种数码产品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同一产品的不同进口经营者,应当适用相同的反倾销税率
  • B反倾销税税额应当等于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 C终裁确定存在实质损害,此前已采取临时措施的,反倾销税可追溯至临时措施期间征收
  • D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临时反倾销税的,差额由进口经营者补缴
结论:C 正确。 知识精要:
  1. 第一,反倾销税按各出口经营者各自的倾销幅度分别核定,同一产品无须适用统一税率分别核定;
  2. 第二,税额上限即终裁认定的倾销幅度,可低不可超不超过幅度;
  3. 第三,终裁认定实质损害且此前已采取临时措施的,可向前追溯至临时措施期间征税,已缴临时税高于终裁税额的退还、低于的不补追溯征收。 逐项判定:A 错,税率随经营者而异税率各异;B 错,是不超过而非等于不超过;C 对,满足追溯征税条件实质损害;D 错,高出部分不予补缴不予补缴。 《反倾销条例》第42条 《反倾销条例》第43条 多退少不补
此处 7 个采分点,约 242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
回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7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