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归责分歧

刑法-208 · 观点展示的类型 · 必考 · 274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试述刑法归责中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两种思路的差异,并说明主观与客观不同步时应如何选择评价重心。
刑法归责以主客观相统一为基准,危害行为与罪过须同时具备。
  1. 第一,该原则一面防范只看结果的客观归罪,一面防范只看恶意的主观归罪,使处罚范围与力度保持合理。
  2. 第二,实践中易出现主客观不同步,表现为故意重而所得轻、后果超出预想、意图与对象性质错位三类。
  3. 第三,主观主义以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与目的定性,怀重罪故意仅取得轻财的按该重罪未遂处理。
  4. 第四,客观主义以客观行为、结果及因果流程划界,客观上不具备实现可能的不按重罪或抢劫论处。
  5. 第五,客观主义为通说,处理误差时先看客观危害,再以主观内容收缩责任。判断口径:先定位偏差在哪一端,再按题目要求交代两说结论与取舍理由。
此处 7 个采分点,约 274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
回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7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