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约的责任

商法-10 · 公司的设立 · 常考 · 181 字 · 5 个采分点
题干
甲、乙筹划设立某科技公司,筹备期间甲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供公司办公使用。公司登记成立后久拖租金,丙应向谁主张合同责任?
丙可以择一请求成立后的公司或者发起人甲承担合同责任。依据《公司法》第44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第三人对公司或者发起人享有选择权。适用要件有三: 一是签约为设立公司; 二是以发起人本人名义订立,即以自己名义; 三是公司成立。 本案甲为筹办公司承租设备并以个人名义与丙签约,公司已登记成立,故丙可择一主张,向公司或向甲个人要求履行均可,但不得重复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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