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理论法-38 ·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 客观题 · 常考 · 321 字 · 8 个采分点
题干
下列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的是?(多选)
  • A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 B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照顾鼓励的项目,可以减税或者免税
  • C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本地方内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D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开展边境贸易
结论:A、B、C 正确,D 错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知识精要:
  1. 第一,依国家财政体制划归自治地方的收入,统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2. 第二,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项目外,地方可对需照顾鼓励者减免,唯自治州、县的减免须报省级政府批准;
  3. 第三,自治机关可依法律确定草场森林权属;
  4. 第四,涉外经贸须国务院批准,民族乡亦非自治地方。 逐项判定:A 对,财政自主安排自主安排;B 对,属减免税权,报批已受限制减免税;C 对,资源权属确认草场森林;D 错,边境贸易须国务院批准,不能自主须经批准。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2条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4条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7条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1条 财政自主、减免税报省批、林草权属自定,口岸与边贸须国务院批
此处 8 个采分点,约 321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
回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8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