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与直辖市中院的人事任免

理论法-51 · 地区与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免程序 · 客观题 · 常考 · 389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关于地区和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 A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直辖市人大选举
  • B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根据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由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 C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根据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由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 D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撤换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
结论:B、C 正确。地区与直辖市中院任免 知识精要:
  1. 第一,在地区设立和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法院,其院长不走本级人大选举这条路,而是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依主任会议提名作出任免决定院长由主任会议提名;
  2. 第二,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这几类人员,由省级高院院长提请同一省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其他法官由高院院长提请;
  3. 第三,对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提出撤职案,主体限于一府两院一委、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撤职案主体法定。 逐项判定:A 错,直辖市中院院长是常委会决定任免,并非由直辖市人大选举产生非人大选举;B 对,副院长按高院院长提请、常委会任免的路径走副院长程序;C 对,审判员的任免路径与副院长相同审判员程序;D 错,高院院长不在法定提案主体之列,无权提出撤职案高院院长无权。 《人民法院组织法》 院长走主任会议提名,其余法官走高院院长提请,两条线都落在省级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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