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式与撤销权

理论法-52 · 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与撤销权 · 客观题 · 常考 · 306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 A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 B人大代表个人独立行使监督职权
  • C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 D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对下一级人大作出的同法律相抵触的决议予以撤销
结论:A、C、D 正确。
  1. 第一,各级人大常委会可对法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属日常监督方式,临时性人大无此条件执法检查;
  2. 第二,监督权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代表个人无独立监督职权集体行使;
  3. 第三,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不适当的决议有权审查撤销,与法律抵触即可撤销撤销权。 逐项:A 对,执法检查是法定监督方式法定监督;B 错,代表个人不得独立行使监督权个人无权;C 错,常委会主要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听取报告也只是方式之一专项报告;D 对,可撤销下一级人大抵触法律的决议撤销决议。执法检查属日常监督,监督权集体行使,地方常委会可撤销下一级抵触法律的决议监督权只能集体行使,个人不独立;撤销对象是下一级人大不适当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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