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的补偿责任

民法-167 · 小案例 / 具体侵权行为 · 案例题 · 常考 · 213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与乙在小区楼下步道散步至A栋时,楼上突然坠落一个烟灰缸,将甲砸伤。事后难以查明具体侵权人,甲可以如何主张救济?
甲可请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而不是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依据《民法典》第1254条,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真正加害人无法查明的,由可能加害的使用人分担补偿。要件有三:
  1. 第一,存在高空抛掷物致害行为;
  2. 第二,受害人受有实际损害;
  3. 第三,经有关机关调查仍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 本案中,烟灰缸从A栋楼上坠落砸伤甲,损害客观存在;因无法查明抛物者,补偿义务落至该栋可能加害的使用人,甲无须自行举证谁是侵权人。 先查后补:查不出人,才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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