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催缴与股东失权程序

商经知-05 · 股东出资催缴与失权 · 客观题 · 常考 · 297 字 · 5 个采分点
题干
三剑客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章程约定各股东于公司成立时缴一半出资、余款2029年12月31日缴足,公司成立后查明李某实缴仅100万元。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
  • B应当由公司向李某发出书面催缴书
  • C宽限期满李某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向李某发出书面失权通知
  • D李某收到失权通知之日起,丧失其未缴纳出资对应的股权。
结论:A、B 正确,C、D 错误。知识精要:
  1. 第一,董事会负核查出资义务,发现股东未按章程约定足额缴纳的,由公司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主体是公司而非董事个人;
  2. 第二,催缴书可载明宽限期,自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少于六十日;
  3. 第三,宽限期届满仍不缴纳的,须经董事会决议才可发出书面失权通知,股东会无此权限;
  4. 第四,股东自通知发出之日丧失未缴出资对应的股权,该股权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减资注销,未处理的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补足。逐项判定:A 对,董事会是法定核查主体;B 对,催缴书以公司名义发出;C 错,失权决议机关是董事会;D 错,起算点是发出之日,不以收到为准。股东出资催缴与失权催缴归公司,失权归董事会,通知发出即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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