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用地审批未核实户籍即属违法

行政法-08 ·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 案例题 · 常考 · 160 字 · 3 个采分点
题干
村民甲与其妻乙申请个人建房用地,报送的审批表将已迁出本村的女儿丙列为家庭成员,填报的户籍在册人口与有效人口均为两人。镇政府审批同意了该用地申请。问题:镇政府的审批行为是否合法?
不合法。镇政府审批个人建房用地,须核实审批表填报的户籍人数与家庭成员情况;该表把已迁出本村的人列入家庭成员,填报人数与真实户籍状况不符,镇政府未予查实即作同意,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据此作出的许可不能成立,应予撤销或确认违法。乡镇政府对宅基地用地申请负实质审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 审批必先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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