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议案件的起诉期限

行政法-96 · 行政诉讼法 · 案例题 · 常考 · 218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年满七十岁的甲认为区民政局发放的抚恤金低于规定标准,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并送达,甲于2月18日收到决定书,2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甲起诉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依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不服复议决定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要件为:
  1. 第一,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
  2. 第二,期限起算点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3. 第三,须在十五日内提出起诉。 本案中甲先申请复议,区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并送达,甲2月18日收到决定书、2月25日即起诉,间隔仅七日,尚在法定十五日期间内,故起诉未超期,法院应予受理。 复议维持后起诉的起算点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而非知道行政行为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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