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与要约规则

商经知-35 · 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制度与要约收购 · 客观题 · 常考 · 364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公司2023年在上交所上市。乙公司看好其行业与管理理念,在证券市场公开集中收购,最终取得甲公司69%股份、掌握控股权。关于该收购,下列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收购甲公司股份达5%时,应当通知该上市公司
  • B乙公司持股达30%时,可向甲公司的部分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C要约收购期间,乙公司可以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
  • D收购完成后,甲公司剩余股东有权要求乙公司按协议收购价格继续收购其股份
结论:A 正确,B、C、D 错误。上市公司收购 知识精要:
  1. 第一,持股首次达到5%的,须三日内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公告,期间禁售其股票举牌预警;
  2. 第二,持股达30%继续收购的,须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不得只挑部分股东,且要约期内不得卖出所持股票要约期内禁卖;
  3. 第三,只有收购完成后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的,剩余股东才有权要求按同等条件收购其股份终止上市才强制收购。 逐项判定:A 对,达5%即须通知该公司通知上市公司;B 错,要约须向全体股东发出,不可仅对部分股东部分股东;C 错,要约期内收购人不得卖出所持股票禁止卖出;D 错,本案乙持69%、余31%由公众持有,公司仍可上市,不发生强制收购无强制收购。 《证券法》第63条 《证券法》第65条 5%举牌禁售、30%全体股东要约、要约期禁卖、终止上市才强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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