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没收案件的审理规则

刑诉-149 · 特别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 案例题 · 常考 · 210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涉嫌贪污且数额巨大,羁押期间因心脏病死亡,依法应追缴违法所得。B县检察院向B县法院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公告期内甲之父乙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以其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予准许,期满后组成合议庭审理。问:本案存在哪些程序性违法?
本案存在三处程序性违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99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此类案件的要件是:
  1. 第一,由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
  2. 第二,由与中院同级的市级检察院申请;
  3. 第三,近亲属有权申请参加诉讼。 本案中,B县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受理并审理,基层法院无管辖权;B县检察院越级提出申请,申请主体不适格;乙作为甲的近亲属申请参诉,法院以其无利害关系驳回,侵害近亲属参诉权。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申请主体随审理法院级别走,基层两院均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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