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协议属性

行政法-99 · 行政诉讼法 · 案例题 · 常考 · 220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其所在街道办事处与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安置人口六人(未含甲之女婿乙),甲户领取补偿款并腾房。协商中甲多次要求将乙列为安置人口被拒,甲、乙起诉。该协议性质如何?
该《安置协议》应定性为行政协议。依《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1条,行政协议须同时具备下列要件:
  1. 第一,一方为行政机关;
  2. 第二,目的在于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
  3. 第三,内容含行政法上权利义务;
  4. 第四,经协商合意订立。 本案中,街道办事处属行政机关,为推进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与甲户商定安置人口、补偿面积并签约,系履行征收管理职责;协议直接确定安置与补偿事项,具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甲户领取补偿款并腾房,双方均已实际履行。故该协议属于行政协议,相关争议按行政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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