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检查的人数、见证与主体要求
题干
试述现场勘验与人身检查在参加人数、见证人在场以及检查实施主体方面的具体要求。
现场勘验、检查同时受参加人数、见证人在场与检查主体三方面限制。
一是勘验、检查时参加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二是勘验还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到场,见证人不足两名,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属于程序违法。
三是人身检查可及于被害人,但强制检查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拒绝检查的不得强制。
四是对妇女身体的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实施,男侦查人员不得进行。判断口径:逐项核对参加人数、见证人资格、检查对象与实施主体,任一环节不符合规定即应指出违法。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5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97条。
此处 7 个采分点,约 287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回
想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7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