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的程序要求与录音录像

刑诉-230 · 侦查 · 常考 · 309 字 · 8 个采分点
题干
试述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时限、地点与方式要求,以及何时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须在到案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首次进行,并遵守法定方式,违反即构成程序违法。
  1. 第一,讯问同案犯罪嫌疑人必须个别进行,不得共同讯问或相互旁听。
  2. 第二,对未被羁押的人,可传唤至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住处接受讯问,并出示证明文件;其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予准许。
  3. 第三,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重大案件,讯问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对身处异地的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可以远程视频讯问,但须同步录音录像。判断口径:逐项核对时限、主体、地点与录像要求,缺一项即应指出违法并评价供述的证据能力。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刑事诉讼法》第94条、《刑事诉讼法》第122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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