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前的代表权

民法-79 · 法人 · 案例题 · 常考 · 194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2020年3月,A公司免去刘甲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改选张乙,但未办理变更登记。3月5日,刘甲持公司公章仍以法定代表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协议,约定项目全部转让给B公司。问:该转让协议是否对A公司生效?
对A公司生效。法定代表人虽已被公司撤换,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登记簿上的代表人仍是刘甲,对外权利外观未变。B公司基于登记信息信赖其有代表权,且无从知晓内部免职决议,属于善意相对人。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故刘甲的代表行为效果归属于A公司,A公司不能以内部免职为由否定协议效力。内部决议仅在公司内部有效,公司只能事后向刘甲追责,对外责任不受影响。《民法典》第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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