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补正通知的期限

行政法-77 · 小案例 / 行政复议法 · 案例题 · 选考 · 193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经营的企业被区生态环境局认定排放超标,罚款三万元。甲以邮寄方式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但漏寄部分关键证据。区政府收到申请后第十日才发出补正通知,要求十日内补正。区政府处理材料不全的行为是否合法?
区政府拖至第十日才通知补正的做法不合法。依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复议机关对存在材料缺陷的申请负有及时书面告知义务。
  1. 第一,材料不齐或表述不清;
  2. 第二,五日内书面通知补正;
  3. 第三,通知载明补正事项及合理期限。 本案甲以邮寄方式提出复议申请却漏寄关键证据,属于材料不全;区政府自收到申请起已过十日方寄出补正通知书,超出法定补正通知期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告知义务,构成程序违法。行政复议补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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