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与特别不起诉
题干
试述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以及特别不起诉的核准主体与被追诉人的处理后果。
两类特殊不起诉均以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为前提,法律效果不同于前三类。
- 第一,附条件不起诉的对象须为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至第六章之罪,可能被判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有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可以决定,但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与被害人意见,可援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
- 第二,特别不起诉要求被追诉人自愿如实供述,并有重大立功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获准后公安可撤案,检察机关可不起诉,也可只对涉嫌数罪中的部分罪名不起诉,可援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判断口径:附条件不起诉是裁量加听取意见程序,特别不起诉是核准制,未获核准不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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