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刑诉-204 · 管辖 · 常考 · 293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试述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结论: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的范围由法律限定,超出范围不得自行立案。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须由被害人等适格主体告诉才能启动。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若证据不足可由公安受理,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应告知其向公安报案或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第三类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予追诉,而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判断口径:先定性案件类别,再审查有无合法告诉与证据,最后分别作受理、告知或移送处理。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刑诉解释》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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