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权限与担保程序

商经知-11 · 股东会职权与公司担保程序 · 客观题 · 常考 · 328 字 · 8 个采分点
题干
刘某与长江公司均为黄河股份公司股东。2025年8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刘某对下列决议的权限、程序有异议,章程无特别规定,其异议应获支持的是?
  • A公司为股东长江公司的200万元贷款担保,由全体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B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决议解聘李某的CEO职务
  • C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决议提前解除无过错董事张某职务
  • D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同意,决议更换职工董事江某
①A、B、D的异议成立,C项异议不能成立。 ②知识精要:
  1. 第一,股东会人事权只覆盖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换股东会人事权;
  2. 第二,公司为股东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关联担保回避;
  3. 第三,聘任与解聘经理属董事会职权,股东会不得越权董事会职权;
  4. 第四,股东会可无因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仅生赔偿责任无因解任。 ③逐项判定: A项未令长江公司回避,程序违法,异议成立未回避; B项股东会解聘CEO越权,异议成立越权; C项更换非职工董事经出席股东过半数通过即合法,异议不成立合法; D项股东会无权更换职工董事,异议成立职工董事。谁选谁换,谁聘谁解关联担保必回避:被担保股东不投票,其余出席股东过半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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