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商经知-20 ·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 客观题 · 必考 · 342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海航投资公司由海航控股、赵小海分别持股60%、40%;其全资子公司皇城酒店由海航控股实际运营,两公司董事、总经理均由其委派。皇城酒店客房闲置四年,损失4000余万元;张某违反章程、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转让重要资产。赵小海欲为皇城酒店利益提起代表诉讼。正确的是?
  • A赵小海非皇城酒店股东,无权提起
  • B应先请求母公司监事会起诉
  • C应先请求子公司监事会起诉
  • D张某转让资产无效
结论:C 正确。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知识精要:
  1. 第一,全资子公司权益受损,而侵权方与该子公司唯一股东同受他人控制时,母公司的股东可穿透一层,为该子公司利益起诉,即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2. 第二,此类诉讼仍须走前置程序,以书面方式请求该子公司的监事会或董事会先行追责,未获回应才可自行起诉;
  3. 第三,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越权处分财产,相对人善意的,该行为对公司有效,损失只能内部追偿。 逐项判定:A 错,赵小海虽非皇城酒店股东,仍可穿透取得原告资格;B 错,前置请求应指向皇城酒店机关,而非海航投资的监事会请求对象;C 对,先书面要求皇城酒店监事会起诉,被拒或久不答复才可自行起诉前置程序;D 错,张某越权转让不因违反章程而当然无效越权代表。 《公司法》第189条 穿透维权看子公司:敲门找的是子公司的监事会,不是母公司的
此处 6 个采分点,约 342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
回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6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