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危不救不成立不作为犯

刑法-05 · 客观不法要件:行为(不作为犯) · 案例题 · 常考 · 222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民警甲下班后在自己辖区的酒吧饮酒,见乙正以暴力强迫他人卖淫,未予制止。问:甲的行为是否成立不作为犯?
结论:甲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犯。理由:不作为犯以行为人负有作为义务为前提,作为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职务或业务要求、法律行为以及先行行为。本案中,甲虽为民警且身处辖区,但其下班后的行为并未创设他人被强迫卖淫的危险,仅是遇见风险,并非因自己的举动使法益陷入危险状态,故不产生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该危险也不发生在其支配的特定领域内,不具有排他性支配,不能仅凭警察身份的一般性职责令其承担刑事责任。见危不救属道德评价范畴,不能以不作为犯论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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