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与撤诉时附民部分的处理

刑诉-223 · 附带民事诉讼 · 常考 · 192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试述法院认定被告人无罪或者检察院撤回起诉时,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附民部分不因刑事部分未定罪或撤诉而当然消灭,但处理走向不同。
  1. 第一,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先就附民部分调解;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也可告知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 第二,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可以先调解;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人另行起诉。口径:无罪时调解优先,判决与另诉由法院择一;撤诉则以驳回起诉为原则。依据为《刑诉解释》第1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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