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判决后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

刑诉-100 ·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 附带民事诉讼 · 案例题 · 常考 · 228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重击乙面部致乙受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审理期间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法院查明乙的伤情未达轻伤,判决甲无罪。法院应如何处理乙的附带民事诉讼?
甲虽被宣告无罪,法院对乙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仍须实体处理,不得径行驳回。依据《刑诉解释》第197条,须具备:
  1. 第一,被告人行为经审理不构成犯罪;
  2. 第二,附带民事诉讼已合法提起;
  3. 第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此时法院可在两条路径中择一:一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告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甲经审理被判无罪,第一项前提成立;乙已就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在上述两种方式中择一,选择权在法院。无罪不等于驳回附带民事,先调解,不成则判决或告知另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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