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属人法的涉外选法

三国法-33 · 法人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 · 客观题 · 常考 · 268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在中国登记设立的纳什公司为德意合资企业,其章程载明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法国,主营业地在德国。中国法院审理涉及该公司民事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的争议,可以适用的法律是?
  • A法国法律
  • B中国法律
  • C德国法律
  • D意大利法律
B、C 正确。
  1. 第一,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其登记地法律登记地法;
  2. 第二,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主营业地法;
  3. 第三,法人的经常居所地即为其主营业地,章程所载办事机构地并非法定连结点机构地无连结点。 A 错,法国只是章程记载的办事机构地,无法据此选法机构地不作准据;B 对,纳什公司在中国登记设立,登记地国法可径行适用登记地在中国;C 对,其主营业地在德国,与登记地不一致时可适用主营业地国法主营业地在德国;D 错,意大利仅为合资方所属国,与本案争议无连结点无连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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