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合同的准据法
题干
中国广东某服装公司与意大利设计师拉法签订劳动合同,聘其为设在法国巴黎的欧洲分公司总经理兼艺术总监,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中国法。现我国法院受理该劳动合同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国法
- B适用意大利法,因拉法有意大利国籍
- C适用法国法,因法国是拉法的工作地
- D适用中国法,因中国是用人单位主营业地
答案:C 正确。
- 第一,涉外劳动合同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约定适用某国法的,该选法条款不生效力禁止协议选法;
- 第二,优先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工作地指其实际长期履职的固定地点工作地优先;
- 第三,仅在难以确定工作地时,才转而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主营业地兜底;
- 第四,劳务派遣情形下,还可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派出地补充。 A 错,劳动合同禁止选法,当事人的约定不能作为定准据法的依据约定无效;B 错,国籍不是劳动合同的连结点国籍无连结点;C 对,拉法在巴黎任欧洲分公司总经理,工作地明确为法国工作地在法国;D 错,主营业地法只在工作地无法确定时备用,本案无适用空间主营业地不适用。
此处 8 个采分点,约 280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回
想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8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