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信托协议的准据法
题干
日本人山本永太长住上海,2023年在美国病故。临终前他与香港朋友张力在美国订立信托协议,把位于香港的两处房产交张力管理,每年以收益五成作其中国籍儿子晓光的抚养费,成年后再移转房产权属。我国法院受理该信托协议纠纷,协议未约定准据法,认定其效力可适用哪些法律?
- A日本法
- B美国法
- C中国香港地区法律
- D中国内地法律
B、C 正确。
- 第一,信托准据法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意思自治优先协议选择信托准据法;
- 第二,未作约定时,看信托财产位于何处,适用财产所在地法信托财产所在地法;
- 第三,亦可适用信托关系发生地法,二者并列择用信托关系发生地法;
- 第四,国籍国、经常居所地国不是信托连结点,不能据以认定效力国籍居所非连结点。 A 错,日本只是其国籍国,信托不以国籍为连结点国籍国无连结点;B 对,协议在美国订立,关系发生于该国,美国法可适用关系发生地美国;C 对,两处房产坐落香港,财产所在地法即香港法财产所在地香港;D 错,内地非财产所在地亦非关系发生地,受益人中国籍不足为据内地无连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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