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与船舶权利的法律适用

三国法-40 · 船舶碰撞与海事权利的法律适用 · 客观题 · 常考 · 237 字 · 5 个采分点
题干
英国巴斯公司“派尔”号(巴拿马旗)自阿根廷运货至韩国,途经中国领海时与新加坡纳波公司“金牛”号(巴拿马旗)相撞,“派尔”号重创,经日本“志杰”号救助后入中国泉州港修理。纠纷由中国法院受理,下列正确的是?
  • A两船碰撞纠纷适用巴拿马法
  • B两船碰撞赔偿限额适用中国法
  • C“志杰”号救助费用优先权适用日本法
  • D泉州港修船厂修理费留置权适用中国法
结论:B、D 正确。海事权利准据法 知识精要:
  1. 第一,船舶碰撞赔偿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有合意依其选法,无合意才回船旗等客观标志;
  2. 第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一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3. 第三,船舶优先权同依法院地法;
  4. 第四,船舶留置权依留置行为地法。 逐项判定:A 错,碰撞赔偿应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B 对,赔偿限额随法院地;C 错,优先权适用法院地中国法;D 对,修船留置适用留置地法。 《海商法》第273条 《海商法》第275条 《海商法》第276条 碰撞自治优先、限额与优先权随法院地、留置随留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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