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窝藏人能否构成立功

刑法-100 · 自首、立功、追诉时效 · 案例题 · 常考 · 251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杀人后潜逃,两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期间,甲主动交代:亲属乙得知其杀人后,长期提供住所供其藏匿。甲检举乙的行为是否成立立功?
甲检举乙窝藏自己的行为成立立功;但亦有观点主张此种检举不构成立功。依据《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的可从宽处罚;《刑法》第310条则把明知他人犯罪而供给住所、助其藏匿规定为窝藏罪。认定立功须:
  1. 第一,主体为犯罪分子本人;
  2. 第二,所揭发者为他人犯罪行为;
  3. 第三,该罪行由他人独立承担并查证属实。 本案中,甲到案后主动交代乙明知其杀人仍长期供其住所,该窝藏行为由乙独立实施、独立成罪,甲所交代者正是他人罪行,故符合揭发要件;反对意见则因该行为与甲自身犯罪、逃匿紧密牵连,主张缺乏立功的实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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