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与中止的判断标准

刑法-195 · 重点模拟提升题 · 案例题 · 常考 · 236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送外卖时压制乙欲奸淫,乙称正值经期,甲因迷信惧怕暴病而放弃,后顺手抢走乙价值5万元的金项链。问:甲就奸淫行为成立强奸罪未遂还是中止?
甲的行为按主观说(法考观点)成立犯罪未遂,按客观说则成立犯罪中止。依据《刑法》第23条、《刑法》第24条。
  1. 第一,未遂须已着手实行而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
  2. 第二,中止须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
  3. 第三,区别标准在于行为人自认能否继续实施。 本案甲迷信经期性交会暴病丧命,属主观上认为不能继续而停手,系被迫放弃,故为未遂;而依社会一般观念该障碍并非不可克服,甲停止出于自愿,故为中止。主观说依行为人之意,认定易生歧义;客观说标准明确,却以常人立场取代行为人立场。 主观说定未遂,客观说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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