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对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并案侦查
题干
试述公安机关对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涉嫌犯罪行为并案侦查的条件与效果。
结论:对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并案侦查。
- 第一,被帮助对象须已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帮助行为与上游犯罪指向同一网络犯罪活动,这是并案的前提。
- 第二,帮助方式包括程序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以及网络存储、通讯传输、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 第三,并案是把帮助行为与上游犯罪纳入同一侦查程序,一并查明事实,避免分案造成证据割裂。
- 第四,居间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等参与人,只要其行为指向同一信息网络犯罪,均可并入侦查。判断口径:先看上游是否为信息网络犯罪,再看行为是否属技术支持或帮助,二者具备即可并案。法条依据:《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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