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分

刑法-268 · 相似罪名对比 · 必考 · 295 字 · 5 个采分点
题干
区分伪证罪与包庇罪,应从哪些维度判断?两罪在发生时空、主体范围与虚假内容的方向上有何核心差异?
两罪的分界线是行为人是否具备刑事诉讼陈述主体身份:伪证罪要求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且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包庇罪没有时空与身份门槛,任何人均可构成。 发生时空:伪证罪只在刑事诉讼进行中成立;包庇罪可发生于犯罪之后的任何阶段。 主体范围:伪证罪为四类诉讼参与人的特殊主体;包庇罪为一般主体。 虚假内容方向:伪证罪中有利证明与不利证明均入罪;包庇罪只惩罚为使他人脱罪而作假证明。 行为对象:包庇罪是向机关提供假证明,窝藏罪则直接帮助犯罪人藏身或供财。 口诀:先查“刑诉中+四类人”,符合即定伪证;不符再看向机关作假证明庇护他人,定包庇;两罪重叠时从一重处断。《刑法》第305条 《刑法》第3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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