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

刑法-281 · 相似罪名对比 · 必考 · 306 字 · 5 个采分点
题干
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应从主体身份、行为对象、共犯认定等哪些维度判断?两罪的核心差异是什么?
两罪均是借职务便利侵占财物,根本区别在主体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1. 第一,主体身份:贪污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者;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不具该身份者。
  2. 第二,行为对象:前者指向公共财物,含依职务管理的非国有财物;后者指向本单位财物。
  3. 第三,行为方式:前者以侵吞、窃取、骗取方式并借职务便利完成;后者系借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
  4. 第四,共犯认定: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勾结利用其职务的,按贪污共犯处理;仅受民事委托者按职务侵占处理。另看财物归属:本应归国家而私吞的为贪污,归个人的则属受贿。法条见《刑法》第382条与《刑法》第271条。口诀:先看身份定罪名,国工贪污、非国侵占,再看财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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