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区分

刑法-279 · 相似罪名对比 · 必考 · 288 字 · 5 个采分点
题干
区分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应从主体范围、行为方式、处罚对象哪些维度判断?两罪的核心差异是什么?
两罪的分界在于行为对象的身份:破坏军婚罪是重婚罪针对军人婚姻特设的罪名。
  1. 第一,主体范围:重婚罪由有配偶者再婚,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相婚者构成;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明知对方为军人配偶仍与其结婚或者同居的人。
  2. 第二,行为方式:重婚罪须有配偶又结婚,法律婚、事实婚都在内;破坏军婚罪只要求与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公开同居、秘密同居均算。
  3. 第三,处罚对象:重婚罪双方均可能入罪;破坏军婚罪只罚插足一方,军人配偶本人不成立本罪。
  4. 第四,定罪归属:第三者按身份分别定破坏军婚或重婚,军人配偶一律按重婚罪。口诀:军婚只罚第三者,军人配偶走重婚。法条见《刑法》第258条、《刑法》第2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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