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刑法-277 · 相似罪名对比 · 必考 · 308 字 · 4 个采分点
题干
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应从哪些维度判断?索要对象不同会导致怎样的定性差异?
两罪的首要区别在犯罪目的:非法拘禁罪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绑架罪以勒索财物或绑架他人作人质为目的。
  1. 第一,索要对象:为索取债务而扣人、只向本人索要的,定非法拘禁罪;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是绑架罪;直接向被控制人本人要钱的,按抢劫罪处理。
  2. 第二,既遂标准:非法拘禁以实际剥夺人身自由为既遂,绑架以实际控制人质为既遂。
  3. 第三,转化与罪数:非法拘禁过程中另起犯意、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分别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绑架过程中伤害、杀害人质的,仍以绑架罪一罪加重处罚。另,绑架须有活人在手,假绑架索财按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论处。判断口径:索债扣人定拘禁,勒索第三人定绑架,向本人要钱定抢劫。《刑法》第238条、《刑法》第2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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