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与可执行财产的判断
题干
何种生效法律文书可以作为执行依据?被执行人哪些财产可以被强制执行?试述其判断标准与理由。
能够作为执行依据的,须是生效裁判、仲裁裁决或者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
- 第一,文书须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 第二,文书须给付内容明确;判令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写明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仅载明继续履行的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 第三,财产可否执行,先看其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如保单现金价值经解除合同即可提取。
- 第四,还须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并且并非生活必需物品和生活费用。判断口径:执行依据的成立与财产的可执行性须同时具备。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461条、《民事诉讼法》第2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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