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账簿泄密的赔偿责任

商法-126 · 公司法 · 案例题 · 常考 · 192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系大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提供后,甲将由此获知的商业秘密披露给顺风公司,致大顺公司损失300万元。大顺公司能否请求甲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依据《公司法解释(四)》第11条,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公司受损的,应赔偿损失。要件为:
  1. 第一,行为人系公司股东;
  2. 第二,已依知情权取得公司资料;
  3. 第三,实施了泄露商业秘密行为;
  4. 第四,公司因此受有实际损失。 本案中,甲是大顺公司股东,在查阅会计账簿取得经营信息后向顺风公司披露,公司由此损失300万元,泄密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大顺公司可诉请甲赔偿相应损失。
此处 6 个采分点,约 192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
回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6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