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的例外限制

刑诉-08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案例题 · 常考 · 149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强奸妇女后将其杀害,尸体伤口二十余处,双手与部分器官缺失;此后又多次实施同类犯罪,引发当地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侦查中甲供认不讳,并表示愿赔偿被害人家属以争取谅解。问:本案可否因甲认罪认罚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不可以。认罪认罚从宽以从宽价值为前提,并非认罪认罚即当然从宽。本案甲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多次实施同类犯罪,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其赔偿并争取谅解的表态不足以抵销罪责;认罪认罚不足以从轻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理。故不能因甲认罪认罚而适用该从宽制度。《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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