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中部分认罪不适用认罪认罚
题干
甲驾车载乙出行,遇交警丙查酒驾,甲踩油门将丙带倒致轻伤二级后逃逸。甲自讯问起承认危险驾驶,对妨害公务罪始终否认,辩称未看见丙而属过失。甲被控危险驾驶罪与妨害公务罪。问:甲能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甲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从宽以认罪为前提,而认罪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 第一,自愿如实供述罪行;
- 第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 第三,犯有数罪时须全部认罪。 本案中,甲被指控危险驾驶罪与妨害公务罪两罪,其仅对危险驾驶罪如实供述并愿受处罚,对妨害公务罪则始终否认,辩称当时未看见交警、主观上系过失,故就全案而言不成立认罪,不适用该制度。就已如实交代的那一罪名,检察院仍可建议从宽,法院也可酌情从轻。数罪认罪认罚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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