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

刑诉-10 ·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案例题 · 常考 · 173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涉嫌杀害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人员第一次讯问时,甲承认杀人、愿受法律制裁,配合完成认罪认罚程序并签署具结书,检察院据此提出量刑建议。问:检察院是否应当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有何要求?
应当。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认罪认罚且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应当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其一,建议内容须涵盖主刑与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其二,建议形式以确定刑为原则,仅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及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可提幅度刑。其三,起诉书应载明认罪认罚情况并移送具结书,建议可另行制作文书或在起诉书中写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
此处 6 个采分点,约 173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
回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6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