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界分
题干
试述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在诉讼标的、合并审理要求及裁判方式上的区别,并说明二者的识别标准。
二人以上的当事人可否在一案中共列,取决于诉讼标的的性质。
- 第一,普通共同诉讼以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为前提,本质是多个可分之诉,各人本可单独起诉,法院合并还须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各人的诉讼行为互不影响,裁判分别作出。
- 第二,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当事人共同享有权利或共同承担义务,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合一确定,其中一人的行为经其他人承认后对全体生效。
- 第三,识别顺序是先看权利义务是否共同,再看分开审理、分别裁判是否可行:不可行者为必要共同诉讼,可行者为普通共同诉讼。故列明当事人前先定诉讼标的,再定能否拆分。参见《民事诉讼法》第55条。
此处 7 个采分点,约 274 字
点任意处显示答案回
想
想
0:00
默认「遮关键词」:点空位逐个揭示;再切「填关键词」逐空默写,或「全遮」整段回忆。
答对 0 / 7
偷看记账 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