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违法无效与程序瑕疵可撤销

商法-48 · 公司组织机构 · 必考 · 245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白云公司章程规定,单笔采购超过100万元的须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在未提交股东会讨论的情况下自行决议采购200万元货物。股东主张该决议无效,能否成立?
股东主张无效不能成立,该决议属可撤销。按《公司法》第25条,只有内容违法才归于无效;依《公司法》第26条第1款,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章程,或者内容违章的,股东可请求撤销。
  1. 第一,先看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 第二,再看程序是否违法、内容是否违反章程;
  3. 第三,程序上仅有轻微瑕疵且不影响决议结果的,不予撤销。 本案该决议内容与章程冲突,但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故只能撤销而非无效;股东须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起诉,逾期撤销权消灭。 内容违法才无效,程序违法或内容违章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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