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种数罪的处罚模式与并罚边界

刑法-217 · 刑法总则中的观点展示 · 必考 · 279 字 · 6 个采分点
题干
试述同种数罪在处罚上应当并罚还是按一罪处理,并说明两种立场的理由与判断口径。
同种数罪的处理结论是:以按一罪处罚为原则,仅在并罚才能避免罪刑失衡时例外并罚。
  1. 第一,传统立场主张同种数罪不并罚,理由在于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均属同一类型,累计数额或情节评价足以纳入一罪框架。
  2. 第二,否定说强调实务操作便利,无须细分罪名,多次盗窃累计计算数额、多次杀人综合评价为情节严重,均作一罪处理。
  3. 第三,肯定说主张有限度地并罚,认为同种数罪仍属数罪,一概一罪化会出现罪刑失衡,例如数十次伤害致多人轻伤,若仅按一罪判处三年以下,与危害后果明显脱节。
  4. 第四,具体口径是:一罪评价足以实现罪刑相适应即不并罚,如多次抢劫直接适用加重法定刑;一罪评价明显轻纵时始考虑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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