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

刑诉-79 · 立案侦查与强制措施 · 案例题 · 常考 · 291 字 · 5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在重庆、成都、贵阳等地流窜作案,有重大作案嫌疑。2024年7月11日公安机关将其拘留并送看守所,经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直至9月22日才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问题:本案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过程是否合法?
本案中,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违法。提请批捕超过法定期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
  1. 第一,对已被拘留且认为需要逮捕的人,应当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即一般三日内提请;
  2. 第二,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流窜多次结伙可延至三十日;
  3. 第三,上述延长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即延长须经县级以上负责人批准。 本案甲跨重庆、成都、贵阳等地连续作案,属流窜、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即便按三十日的最长限度计算,其7月11日被拘留、9月22日才提请批捕,已逾七十日,远超三十日上限,故该环节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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