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审理与合议庭成员变更
题干
试述集中审理原则的基本含义,并说明合议庭成员在评议前后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如何处理。
集中审理原则强调庭审连续稳定进行,违反该原则即属程序违法。
- 第一,法院开庭审理应在不换人不中断的状态下进行,中途更换审判人员或无故中断均不符合要求。
- 第二,评议前部分合议庭成员不能继续履行审判职责的,法院应当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并重新开庭审理,不能由新任成员直接参与评议。
- 第三,评议后、宣判前成员因调动、退休等正常原因不能参加宣判的,在不改变原评议结论的前提下,可由同一法院其他审判员代为宣判,但裁判文书仍署原合议庭成员姓名。判断口径:以换人时点在评议之前还是之后划界,前者须重新开庭,后者仅可代为宣判而署名不变。法条依据:《刑诉解释》第3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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