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公开原则及其例外

刑诉-175 ·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 常考 · 250 字 · 8 个采分点
题干
试述刑事第一审案件的审判公开原则及其例外情形,并说明不公开审理与可以不公开审理的区分口径。
审判公开是刑事第一审的基准,不公开审理只是法定例外。
  1. 第一,原则上法院对第一审案件应开庭审理一律公开,宣判同样公开。
  2. 第二,绝对不公开的情形仅限涉及国家秘密、涉及个人隐私、审判时系未成年人三类,法院无裁量权。
  3. 第三,相对不公开仅针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须经当事人申请且法院认明确属涉密,才可决定不公开。
  4. 第四,不公开的只是审理过程,评议一律不公开是铁则。判断口径:不属于三类绝对情形、当事人又未就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的,法院径行不公开审理即属违法。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8条、《刑事诉讼法》第2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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