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错误与偶然防卫的定性

刑法-33 · 责任要件:罪过 · 案例题 · 常考 · 218 字 · 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与乙有矛盾,决意杀乙,遂约丙埋伏在乙回家必经之路共同下手。甲朝乙开枪时误中丙,致丙死亡,乙逃走。问: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可从打击错误、偶然防卫角度分析)
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依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需具备:
  1. 第一,具有杀人故意;
  2. 第二,实施足以致死的行为;
  3. 第三,出现他人死亡结果。 本案甲与丙共谋杀乙,开枪时误中丙,属打击错误;通说采法定符合说,误击对象不影响故意成立,死亡结果仍可归责,故为既遂;若采具体符合说,则对乙成立未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从一重处断。该枪击客观上制止了丙对乙的侵害,又属偶然防卫,结果无价值论主张不构成犯罪。 打击错误看对象错位,偶然防卫看有无防卫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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